这两日宋荟乔可没闲着,白天带着孩子们一起去集市上摆摊,随着她菜色的增加,熟客也越来越多,还有好多人每天慕名而来,就是为了尝鲜。
到了晚上,她便在方是玉的房里,读他那关于天榆朝风土人情的书籍,逐渐对自己身处的环境有了更多的认识。
算了算手中的银两,大概合起来有十几两银子了,可想要做大女主,要想走出这个村子去见见世面,十几两还是太少了。
宋荟乔合上手中的书,回到了空间里,将之前已经摘下来存放于仓库的干辣椒取出,又将磨坊挪了进来,准备自己研制辣椒酱。
继续这么在集市上摆摊顶了天也不过一日赚几两银子,要想得到更多的收益,还得讲究方法。
之前她把购买的猪肉煮熟,切成了极为细碎的肉末备用,然后将这些干辣椒混合着胡椒、细盐、花椒,一起研磨成粉末状,随后加入了切成小块的新鲜红椒,一起拌入猪肉末里搅拌。
她大概装了三罐头,一罐在集市摆摊时拿给客人们作为调味,一罐当做礼物送给商浅碧,第三灌她另有用处。
这天他们早早收了摊,四人站在百味楼的大门口,看着门前进进出出的客人。
到底是这几条街上最热闹的酒楼,百味楼一共有三层,总面积大概有500平,里头挂着的花灯都是不同图案的,是难得能见到的华贵之所。
这才站在门前,都能闻见里头熏肉的香味。
“这里头吃一顿至少二两银子呢,咱们如今虽然赚了几个钱,也没必要这般奢侈吧。”
蓉儿看着门前挂的菜牌标价,咽了口唾沫,拽了拽宋荟乔的手。
“只有我们吃过了大酒楼的菜色,才能知道什么样的美食时在当下更受欢迎,回头我们才能有所长进,赚更多的钱呀。”
辰明倒是在这种决策性的事上,从来都听宋荟乔的意见,他很少持反对意见,也鲜少**自己的心声,这让宋荟乔觉得,在这个孩子眼中,自己始终是个外人。
她笑了笑,一把抱起方允励,就往里走:“没关系,尽管选你们想吃的,每人选一样,吃完可要说出想法才行。”
为了今天,宋荟乔出门前就嘱咐孩子们,要穿上之前买的新衣裳,好好把自己捯饬得干净,这样坐在这间酒楼里,才会显得不那么突兀。
他们坐在二楼的拐角处,视野好又清静,能够看到整条街夜晚的盛况。
“地瓜真香,我也要吃。”
方允励看着隔壁桌端上来的拔丝地瓜,伸着手就要来一份一样的,却被蓉儿直接教训了。
“都来大酒楼了还只知道地瓜,说你傻还不信,家里那么多,回去吃不行么?”蓉儿否决了方允励的提议,转头挑了一个大菜,“娘,我选蟹粉狮子头!”
看着菜牌上的价钱,宋荟乔捏了把汗,把目光转向了辰明。
“火煮干丝,以前奶奶常做给我们吃。”
这一句话,又把另外两个孩子的情绪给调动了。
蓉儿低下了头,环顾着周围,心里却不好受:“也不知道奶奶和爹过得好不好,如果可以把他们换回来,我宁愿不吃这些好东西。”
宋荟乔看孩子们的情绪止不住,连忙安慰:“我们在担心他们,他们肯定也在担心我们,只有我们过得好了,他们回来才会开心对不对。”
为了转移他们的注意力,宋荟乔叫来小二,直接下了硬菜。
“小二,拔丝地瓜、火煮干丝、蟹粉狮子头,再加一条鳜鱼!”
点完菜之后,宋荟乔一扭头,却正好见到了一个眼熟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