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辰明,今儿我帮你揽了这个活。明天开始每隔一天的中午,帮我去给状元弄学堂的学生送饭,那里的夫子会给咱们酬劳的。”
辰明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只是喃喃念叨:“状元弄,每隔一日中午,我记住了。”
这孩子也到了该读书写字的年纪了,虽然学门手艺是好事,可最重要的还是知礼仪、明是非、辨忠奸,读书不只是为了日常生活,更重要的是开阔眼界。
在宋荟乔看来这三个孩子都很聪明,她不希望他们就此埋没,说不定好好读书能在未来的日子里去做他们真正想做的事。
她已经帮辰明牵了线,至于这条路能不能走通,还要看他自己。
缺月已经挂上了天空,红薯的香气回**在方家破旧的房子里。
“娘,饿饿,红薯。”
方允励一觉醒来,扬起脸嗅了嗅空气中的清香,一下就明白过来,奶声奶气地撒娇。
拿他没办法,宋荟乔招了招手,安排道:“快好了,都先去洗手,洗了手过来坐。”
话音刚落,方允励一个鲤鱼打挺就坐了起来,从没见过这小家伙速度这么快的时候。
这毕竟是宋荟乔第一次自己尝试做粉蒸肉,刚刚打开锅盖,只见盘子里的粉蒸肉呈浅浅的棕褐色。五花肉肥瘦均匀、薄厚恰当,一层米粉轻轻裹着肉片,筷子一戳又软有弹。
红薯内部金黄,越到外延越是发红,整盘肉端起来挪到桌上,三个孩子都一言不发。
从前他们哪儿见过这么硬的大菜啊,一整盘肉啊,还有红薯,虽然嘴里馋,但都不好意思动筷子。
宋荟乔知道这三只奶娃娃的心思,一人给他们盛了满满一碗饭,又把蔬菜也端上来,这才宣布开饭。
粉蒸肉的清香味谁也逃不过,宋荟乔也明白了这些孩子心照不宣的秘密,只要她不动筷,这三只也不敢先起筷子。
宋荟乔跟赵小花拉扯了半晌,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她没管那许多,一筷子肉一筷子红薯,夹进嘴边狠狠咬了一口。五花肉肥瘦得当,上头有一层薄肉皮,粘着那满满的米粉。
允励是第二个夹肉的,吃得满嘴都是米粉,配了好大一碗饭下去。吃得只顾吧咂嘴,两耳不闻窗外事。
辰明最沉得住气,两筷子动的都是红薯,这红薯里头是红心的,像是沁了糖心的,里头一捏还能留下淡色的汁水来,搅拌进米饭里,带着丝丝清香。
一家四口连吃了几碗饭,都在桌边撑得走不动,宋荟乔第一个爬起来收拾碗筷。
“娘,明儿要是我们去卖这个,肯定能……万人空巷!”
哟,这稀罕成语搁哪儿学得。还挺形象。
宋荟乔没有急着给定论,而是先按捺住了她。
“这不着急,咱们明日还是卖玉米面和羊肉馅饼,这粉蒸肉呢拿一屉出来试吃,再做一屉……辰明明天送饭时带去状元弄,就当是酬谢他给咱找了一门长久的生意。”
晚上宋荟乔将所有的食材备好,就等着明日能现做吃食,让所有品尝到这道菜的客人吃到味道最新鲜、味道最好的。
夜里是宋荟乔出没的最好时机,她蹑手蹑脚爬了起来,目标明确。
方是玉的房间她从没进去过,一是出于作为一名客人的自觉,而是……他房间的门上挂了一把锁。
之前宋荟乔一直没想着探究,如今既然要为方是玉平反,那就必须了解他犯了什么罪。
这几日她翻遍家里没看到半把钥匙,这就不得不采用最原始、最质朴的方法。
她找了一根铜丝,塞进锁里摆弄了两下。
穷人家哪里买得起什么名贵的锁呢?这种粗制滥造的锁,还不是小意思吗!
打开这扇门,宋荟乔惊呆了,这屋子里竟然全是书,四书五经、孔孟之道、诗经辞赋,还有一堆文房四宝。
方家都已经家徒四壁了,竟然还有闲钱买得起这么多名贵的书籍,连笔墨纸砚都有好几样。这就是古代人所谓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么?
这方是玉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一幅自画像都没有,真让人难以探知,不过从他遗留下来的诗句看来,字写得不错,学业应该也用功。
如此一个人,又能触犯什么律法呢。
短时间肯定是找不到证据的,宋荟乔拿起了桌上的砚台,给自己研磨,准备将一些记得的菜谱写下来,留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