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要找他作画,他委婉的拒绝,表示才华已逝,不复从前,恐辜负期待,但姑娘并未退却,一片赤诚使他受到鼓舞,他欣然接受,与姑娘见了一面,拍下照片,决定开始重拾画笔。
一年的时间。
没人知晓他推翻了多少个想法,撕掉了多少张画纸,经历了多少难捱的、灵感枯竭的时刻。他决心为姑娘用上最美的色彩,构思出最美的背景;他要将姑娘的赤诚,画进纸上。
等来的,不是赞美。
他是一棵树,他的灵感是被人嫌恶的烂桃;他是臭气熏天的水沟,他画出的东西是被踩在脚下的淤泥。
任谁,都难以接受。
阅读完所有的信件后,沈遇白按了电梯,把信放进包中:“这些,他大概是真的要扔掉的。”转念忽的想起什么,扭头问身后的两位警官:“夏招娣的家中,没找到盛启的回信吗?”
二人纷纷摇头。
跟着飘进来的少年说:“姐姐,或是那个夏招娣的信,跟李辉的一样,都被偷了呢?偷了,不就找不到了?”
“信有什么可偷的。”沈遇白下意识的嘟囔一句,声音很轻,很小,身后在交谈的两人没听清楚,停住交谈,询问一声,她转身笑了笑,胡诌句话糊弄了过去。
凌祈说:“我偷信,是因为那是我妈妈写的信。我妈妈什么都没留给我,她唯一留下的东西,就是那封信——啊,不对,还有一个铁盒,不过我打不开,我不知道密码。”
“盒子很轻,我晃过,什么声音都没有,感觉是个空盒,要是用砖头砸,肯定能把锁给砸掉,但我不想破坏妈妈送我的东西。”少年说个不停,提起母亲,眼神中满是落寞。
他的出身,并不好。很糟糕。
凌祈瞧见信中,夏招娣用来形容画作的那些话,他觉得,这些,用来形容也是十分确切的。
他知晓。他全都知晓。他跟李辉生活在一起,能感受到李辉对他的厌恶和嫌弃。起初他愧疚难安,无地自容;信被扔掉垃圾桶,他偷偷捡起来,拿走,打开信,瞧了瞧。
窘迫转换为嫌恶和恨。
他同样讨厌李辉。
像讨厌自己那么讨厌。
“叮”的一声,电梯到了23层。按了东户的门铃,有一名男子开了门,约摸着四十岁左右,瞧着有些熟悉。
——稍稍有些胖,戴着眼镜,个子不高,左手食指上戴着一枚金色戒指。
种种特征令沈遇白的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数秒后,慢慢消散,飘在半空的鬼魂惊道:“姐姐!是他!那天晚上抛尸的,就是他!天呐!没想到他就是凶手!”
盛启茫然的瞧着几人,在瞧见亮出的警官证后,眸中有慌乱转瞬即逝,他很快平复了心情,笑着将三人请了进去。
是三室一厅的屋子。卧房的房门全都紧闭,客厅里放着一个液晶电视,一张长桌,和几个椅子。桌上铺了一层画布,上头放着各种颜色的颜料和调色盘,以及几根画笔。
墙面挂着些画和照片。
被或是金色或是银色的相框镶嵌,整整齐齐的挂着。一进去,一股丙烯颜料的味道就扑面而来,仔细闻,还掺杂着淡淡的花香,是阳台上养着的茉莉散发出的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