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红着脸放下盛先生的衣服,可是一次一次,像是着了魔一样,就连他的衣服,她都视若珍宝,抱在怀里,刚换下来的衣服,还有余温,就好像是抱着盛先生一样。
盛先生住的地方是个大平层,江景房,这装修一看就高档价值不菲,吃的穿得都是高档货,有一次她看到了盛先生新买的衣服的价格,她吓得腿都软了,是她一年的薪水。
跟在盛先生的身边,她每天都很安逸舒适,盛先生不是每天都回来,每天她除了洗衣服做饭买菜打扫卫生,就没有别的事情了,甚至可以玩手机,可以看电视看电影。
她没有什么文化,看不懂盛先生看过的书,她就看盛先生看过的电影,都是外国的电影,她看不懂就反复看,直到看懂了。
在来霍霆筠身边之前,她一直都跟在盛于琛身边,过了一段很开心的日子。
她最喜欢的就是盛先生喝醉的时候,每次他醉醺醺回到家,倒在沙发上睡得昏昏沉沉,她都会拿着一条热手帕,坐在沙发旁边,给他擦拭脸颊和身体,触碰他的肌肤,甚至大胆地偷亲他的嘴唇,只是短暂的一秒钟,就迅速直起腰,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若无其事地给盛先生擦拭身体,心却在胸腔里疯狂地跳动,她甚至能听到砰砰砰巨大的心跳声。
好大一会,才敢偷瞄男人,看男人还在熟睡之中,她才呼出一口气,擦拭了脸颊和手,给他脱去了外套,就去煮醒酒汤。
他酒醉一整夜,她就托腮坐在沙发旁边,就这么看着男人一整夜。
昏黄的灯光下,男人的面容显得十分柔和,五官精湛。
以前在工厂里面,有一个很帅的男生,朋友都说那个男生帅,可是她不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比盛先生帅的男人吗?
她知道自己只是蝼蚁,盛先生就是天上的神君,她配不上盛先生,也不指望能和盛先生在一起,在她的心底,盛先生就是她的救命恩人。
她不指望能和盛先生有什么结果,只希望盛先生可以平安喜乐,可以陪在盛先生身边,这就足够了。
可是现在看来,好像即便陪在盛先生身边,都是一种奢侈的事情。
李彩衣挪动脚步,缓缓走到了天台的旁边。
盛世集团是深城最高的写字楼,足足三百米的高度,距离地面三百米,踮起脚尖甚至感觉自己可以触碰到天空,仿佛被云朵拥抱着,往下看一眼,摔下去像是会粉身碎骨。
眼泪已经被风吹干了,已经到了傍晚,太阳西沉,逐渐收敛了最后一抹光,四周逐渐变得暗沉了下来,仿佛世界末日般的情形。
准备下雨了呢。
盛先生,你在哪里。
你有没有记得带伞。
你有没有照顾好自己。
千万要记得带伞。
千万不要感冒了。
盛于琛,盛于琛,盛于琛。
这是她这辈子听到过最好听的名字。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是天涯海角,而是他就在眼前,却无法触碰。
盛先生是她这辈子永远也无法触碰到的男人。
她这辈子永远也无法和盛先生在一起。
现在她还发现了更残酷的事实。
她只是盛先生的工具,是棋子。
达到了目的,就可以被抛弃的人。
原来这就是电视剧里面说的撕心裂肺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