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审判(2 / 2)

农家小厨娘 念秋安好 1113 字 3个月前

一进县城,辛晓就觉得气氛不太对,虽说在正月里,街上人烟稀少,可总不至于家家户户大门紧闭,连个走亲戚的都没有吧。

去了县衙才知道,这小小的县城来了个大人物。

蜀王进京述职,路途上耽搁了,大正月的恰好途径此地,未免劳烦沿途的官员,便在这里住下了。

听说蜀王喜欢清静,全县的商户都闭门大吉,一般人若是没什么要紧事,也不到街上去走动。

辛晓他们算是个例,只因此案移送到县衙的时候,被蜀王的随身护卫看见了,上报给蜀王。蜀王亲自发话,要县衙好好办案,他也顺便旁听,考察一下这地方父母官是不是真的为国为民。

虽说此事于蜀王来说,不过穷极无聊想看个热闹,但为国为民的大帽子给县令套上,他自然是不敢疏忽的。

于是乎,辛晓刚到县衙,县令即刻开堂,将吴贵、容氏及桂嫂等人带上,与辛晓对质。

辛晓跪了两盏茶的功夫,体力已感不支,但因为想要旁听的蜀王还没到,就只能继续等着。

终于,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后,蜀王本尊在屏风后坐定,县令即刻拍了惊堂木。

辛晓陈述了她被吴贵等人绑架,欲将她卖到青楼的事实,还指认了桂嫂为杀害吴悠的凶手。

吴贵等人自是一口否认的,但随后,吴老六被带了上来,作为旁证,证实了吴贵等人的罪名。

更有女仵作给辛晓验了身上的伤,证实她遭到容氏的暴力对待。

案子证据确凿,结案很快,县令当堂宣判,桂嫂杀人罪名成立,秋后问斩。吴贵和容氏拐卖人口未遂,怂恿桂嫂杀人,判流放。

宣判结束,县令还象征性地望了望蜀王,以示询问其意见。

蜀王也不知跟随身的护卫说了些什么,等护卫传了话,县令立马拍板,将吴贵等三人关入大牢,出了正月,便将吴贵和容氏刺字流放。

刺字,在古代可是很具有侮辱性的刑罚,代表着犯罪之人将背负着一生的屈辱和蔑视,走到哪里都会如过街老鼠一样。

辛晓知道,刺字这一项,是那个蜀王加上去的,原本县令只是判了流放而已。

看来,这个蜀王,还有点嫉恶如仇呢。

本来吴贵和容氏的罪,判流放都有些重了,而经过蜀王之手,更是重上加重,也只能说,他们倒霉,赶上蜀王过境这么个时节。

辛晓丝毫也不同情吴贵和容氏,反倒觉得报应不爽。

容氏说,要把她卖到妓院,让她生不如死,看看现在生不如死的人是谁。

辛晓认为,犯罪之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幡然悔悟型,那么从轻发落也尚可;另一类是死不悔改型,再怎么从重发落都不为过,免得他们继续为害人间。

而容氏和吴贵,显然是第二种,流放他们,就是对受害人安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