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猪狗不如的畜牲!(1 / 2)

“我的事情,不劳你操心。”

洛九的声音暗含警告,“以后不要再纠缠小沫,否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你——”

余青云没想到,自己已经如此放低姿态,却还是热脸贴冷屁股。

这个洛九当真不知好歹,自己也不过是关心两句,他不领情也就罢了,竟还如此对待自己。

真以为自己是什么人物了不成!

这一刻,余青云忍不住后悔自己之前的举动。

亏得他之前还觉得,这洛九气质不凡,应当是个颇有身份的人。

现在看来,此人如此傲慢无礼,哪怕真的有些身份,也绝不是个好的投靠对象!

没有理会余青云怨毒的眼神,洗完了果子,洛九便直接起身离开,径直朝着周小沫走了过去。

“我刚洗干净的,给你。”

挑了一个最大最好的果子递过去,而后他又动作自然的接过周小沫手里的竹棍,“我来烤,你先吃果子吧。”

“好。”

周小沫也没矫情,直接把东西递了过去。

自己则叼着野果坐到了一旁的石头上,眼神放空,面色明显有些不大好看。

对于余青云这个人,她自然是没有丝毫的好感。

除了厌恶和鄙视以外,再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

她只是在想,余青云之前说的那几句话,有没有可能是真的。

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是那所谓钱府大少爷的?

周小沫努力翻找原主的记忆,却怎么也想不出她到底在什么地方和那位大少爷见过。

原主根本就不认识他!

而且,原主去镇上的次数寥寥可数,恰巧和钱大少爷相遇,又被对方看上的可能性,未免也太小了些。

余青云方才那番话,分明就是满口胡诌!

周小沫叹了口气,有些庆幸,又有些失落。

她不希望孩子的亲爹是那样不靠谱,又没有责任心的渣男。

可事实就是,孩子亲爹的确是把原主睡完就拍屁股走人了。

能做出这样事儿的男人,能有多少责任心可言?

周小沫摇摇头,举起果子“咔嚓”咬了一口,一脸享受。

管那个渣男是谁,反正这孩子她一个人就能养,是谁的种也无所谓,只当孩子他爹死了就是!

不用结婚孩子就有了,这么一想,简直不要太美好!

“阿嚏——”

洛九不知怎的,忽然侧头打了个喷嚏。

盯着身前燃烧正旺的柴火堆,他不禁有些疑惑,难不成自己是着凉了?

没一会儿,去打猎捡柴的村民们也都先后回来,在旁边又生起好几个火堆,烤肉煮野菜汤,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

那余青云也坐在一旁,正一脸温和的和旁边的村民说着什么。

洛九明显看到,那几个村民对他的态度明显和对待余家其他人不同。

看来,鹰皋村的村民们对于这个秀才,还是颇有几分敬重之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