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湘想到了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连忙使劲浑身力气把他推到了一边去。
这要是一不小心擦枪走火了,别说上班了,估计今天一天连带着她都得腰酸背痛。
“你别乱来,我下楼去给你做早饭!”
明湘好歹也连着几天吃了人家的早餐,老话说的好,投桃报李,她总得回馈一下傅则城。
“你昨天睡得那么晚,怎么今天还这么有精神?”
傅则城换好西装和衬衣之后,下楼看到明湘蹦蹦跳跳的把早餐端上桌,眉眼不自觉的温柔了几分。
明湘一个抬头,傅则城那副霸道总裁的俊脸就撞进了她眼里。
啧啧啧,人靠衣装马靠鞍,古话诚不欺她。
傅则城穿上这身衣服之后,别提有多少魅力加成了。
“我老公好不容易要出门上班,我给你做顿早饭也是应该的嘛。”
原来是因为急着自己出门上班,所以她才这么积极。
傅则城本来觉得有点失落,但是听到她话里话外的老公两个字,心情又好了不少。
想到这里,傅则城突然意识到他们两个还没来得及办婚礼。
因为这段时间事情太多,接二连三的堆积成山,所以他都没工夫策划一下婚礼场地和流程。
看着明湘忙里忙外的样子,他在心里默默的叹了口气。
再过几天,再过几天说什么也得把婚礼的事情提上日程了。
“你还在那愣着干嘛?赶快来吃早餐啊!”
因为之前傅则城一直都做的三明治,所以明湘今天特意换了下口味,给他做了点清粥小菜。
正好这样还能暖胃,免得傅则城时常犯胃病。
“怎么样?你觉得是你的三明治好吃还是我的粥好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