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幼时记忆(1 / 1)

年韶华心里咯噔一下,沸腾的心倏然被浇了一盆冷水一样,猝不及防的被那冰凉的语调震到了。

“锦笙笙。”撒娇、委屈一股脑的涌上心头,呆愣在原地的她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解释。

“总监,我有些不舒服,先出去了。”

干脆利落的一句话,客客气气的退后几步,目光里毫无眷恋的离开了办公室,她不想去细想这里面的事情是有多复杂,但是莫名的,情绪里有一种被背叛的感觉。

数不清道不明,只是心里难受的紧,像是被人揪紧了心脏,喘不过气来,眼眶一热,眼泪不由自主的滑落下来,滴在手背上,砸的心生疼生疼的。

她曾以为遇到年韶华,是老天给她的生命里照进了一束阳光,那炙热的、与生俱来的向日葵一样的姑娘,是她终其一生都无比羡慕的样子,而现在,现实告诉她,那是虚假的,刻意的接近,是顾青衫放到她身边的一枚棋子,一枚足以左右她的棋子。

老天何曾善待过她,何曾有过?

幼时刚被带进夏家时,她以为她的母亲是关爱她的,她明白母亲的艰难,所以从不开口索求什么,她很懂事,懂事的不争不抢,安安静静的学习,她想自己努力,给母亲有底气的生活。

别的孩子都是在学校吃饭,她不一样,她需要拿上那只老旧的凹凸不平的铁饭盒,早前一晚将吃剩的白米饭和七零八落的剩菜准备好,留到第二日带去学校。

若是运气不好,剩饭剩菜被预先倒掉,那也只能装些汤汤水水,即便第二日打开的时候,饭菜混在一起,甚至和上了厚厚的泥土,她也不曾开口争执过;

她知道自己是寄人篱下,所以无论夏玲珑如何冷嘲热讽,极尽打击,她依旧沉默,不予反抗。

烧掉她辛辛苦苦做好的作业,让她被老师责罚,站在教室后面听课;

扔掉她仅剩的小拇指长的铅笔,在她的校服上倒墨水,往她的书包里放癞蛤蟆;

甚至是诬赖她是小偷,把那几块钱的零花钱偷偷塞进她的文具盒里,然后在众多同学面前指证她手脚不干净,好让她被世人所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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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结果都在夏玲珑预料之中前行,所以哪怕是后来她害怕陆锦笙会抢占了林渊,她都习惯性的让自己母亲出面逼婚,仿佛只要扼杀了陆锦笙,所有的结果都会如她所愿。

对于这些过往,她从不曾埋怨过,她知道夏玲珑厌恶她,一如厌恶她的母亲,因为她们的出现,她原先的生活被打破了,多了两个局外人,一个占据了她母亲的地位,一个成了她名义上的姐妹,不过就是一对破烂母女罢了。

离开B市之前,她觉得她的人生终于可以离开黑暗了,谁知后来的大学时光却也过的没有那么平静,此刻的顾青衫在陆锦笙心里,跟幼时的夏玲珑无甚分别。

都是一样的,想把控别人的生命,将自己高高置在主宰者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