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深夜的吻(1 / 1)

“我已经离婚了,我回来了,小锦。“

暗哑的嗓音像是会蛊惑人心,全部情绪在那一字一句间徐徐的沦陷,最后放弃挣扎,选择沉溺。

陆锦笙撑起身子,一脚蹬开椅子,摇摇摆摆的走到顾青衫面前,巴掌大的小脸通红通红的,在隐晦的灯光下,显得有些孩子气。

“去死吧,狗男人,我陆锦笙没有你,照样可以过活。”哪怕狼狈,哪怕颠沛,与你也再无干系。

“陆锦笙,你爱我。”

“滚。”一声滚字,声嘶力竭,伴随着一杯烈酒,狠狠浇在顾青衫的脸上,冰凉的酒滴沿着洁白的衬衫领口往下蔓延。

世人总喜欢感叹爱而不得,可多的是得而不惜的人。

“陆锦笙!!!”

几乎是一字一顿从薄唇间吐出,又恨又爱,也仅仅一个名字,魔怔了一般,刻进了他的身体,融入他的骨血里。

顾青衫伸手一把拽过眼前的女人,狠狠的摁进怀里,低头噙住她的唇,阔别三年,所有的思念与煎熬仿佛汇成了这一刻的深吻里,缱绻纠缠,凶狠贪婪,又心甘情愿。

酒劲上头,陆锦笙身子软软的,浑身被抽空了一样,脑子里空白一片,无力推搡,只得承受这突如其来的深吻,如果可以沉沦,她是愿意躲进他的身体里的,最好永远不要醒来。

可那三年不是梦,他的妻子,他的孩子也不是梦。

直到唇间的血腥味在齿间弥漫,分不清是他的,还是她的,只剩原始的野性在身体里疯狂叫嚣。

她醉了,他没有。

许久,顾青衫结束了这一吻,怀里的陆锦笙早已醉了过去,像是睡的极不舒服,眉头还是紧蹙着的样子。

贪婪的埋首于她颈间,呼吸着她熟悉的气息,修长的指节轻抚过那张曾出现在梦里几千几万次的脸庞,他终究是逃不过她,是恩赐也是劫。

尤曾记得,大二那年,新年联欢晚会上,她的《当你》正唱到:好喜欢你,知不知道时,他回应“知道”,满会堂的呼喊声染红了她的脸,长裙棕发的她在舞台的灯光下闪耀的像一只高傲的黑天鹅。

她以为他是开玩笑的时候忘记闭麦了,可却不知道,他主持人的麦,是故意在那时打开的,因为,他更喜欢她。

一直以来,她都觉得自己吃了先告白的亏,以至后来耿耿于怀,但凡逮到机会,就要表示是他顾青衫苦苦追求陆锦笙,她架不住心太软就答应了。

时光把过去的故事偷走了,回忆仍然记得回去的路。

现如今,他回来了,在把所有的干扰解决之后,勇敢无畏的站到了她的面前,却没想她会是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

伸手抱起眼前瘦小的人,比起三年前,现在的她好似更轻了,几乎一阵风起,就能卷走一样,手臂紧了紧,最后不舍的放在床上,盖上了被子,熄了灯。

收拾了餐桌,将一切整理成原样,顾青衫放下卷起的袖口,拿起外套出了门,夜深露重,又须得在公司将就一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