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刘婶的效率真不是盖的。到了周五,刘婶兴致冲冲地跑过来告诉李行云见面定下来了,就在周日下午两点,在青年公园进门第二张长椅那。
李行云应了一声就继续干活了,刘婶也回去工作了。马上到月底了,因为他们都是计件工资制,所以这期间都会赶工,争取工资再多点。
等到了周日,匆匆吃过午饭,李行云看着父母的遗像充满遗憾的叹了口气后,收拾的立整的就去青年公园等着了。等到了一点五十分他看到单位的刘婶领着一个小姑娘往这边走。
李行云看到古丽的第一眼就觉得这就是要陪自己度过一生的人。
古丽虽然个头不高,但那挺直的腰板告诉所有人她不会向命运屈服。
身材有些瘦弱但并不给人弱不禁风的感觉。略施粉黛的脸蛋儿丝毫不逊色于演员。
尤其是那迷人的眼睛仿佛要把自己的魂儿给勾了去。李行云有点走神了……
这时,刘婶儿一句话把李行云的魂儿给拉回来了:“我还有点事儿,你们唠着啊!我就不当电灯泡了。”
于是两个人坐在公园的长椅的边儿上聊天。这个年代还没有现在开放。
即便是恋爱交往,也没有现在那些亲密的举动。半个小时后,两人对对方的基本情况和兴趣爱好都有了初步的了解。刘婶来了后,说了几句客套话就带着古丽回家了。
之后俩人便开始约定之后的约会。这时候即便是两个人搞对象了,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的项目。
也就是逛逛公园、看场电影、溜达溜达压马路这些。而且见面的时间也不像现在频繁。
大概一个星期半个月的见回面就算不错的了。李行云跟古丽俩人也算是把那个年代约会的项目走了个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