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规则怪谈(6)(2 / 2)

或许关于颜色的三条守则本来就是障眼法,幕后的“祂”将矛盾点明明白白地摆在她面前,用看似复杂实则鲜明的逻辑链暗示她,书房守则并非绝对权威。

她先入为主心中存疑,以至于下意识忽略“明令禁止”四个字的分量。

倘若第六条守则为真,与人形交谈的代价绝不应是小打小闹。

问题同样出在“蜘蛛”身上。

“蜘蛛”与人形必然存在某种联系,更有甚者,与人形交谈本就是“蜘蛛”做出某种举动的必要条件。

【守则三:请谨记自己是人而非人类,有且仅有两条腿,而非六条或者更多。】

“人”和“人类”的区别究竟是什么?

六条腿?

拥有六条腿的“人类”是“蜘蛛”。

徽昭若有所觉,转身向后望去,刚刚被踹翻在地的书架不知何时已经重新立起,狼藉一片的饮品和面包同样不见踪影。

她没有擡头,却知道那些食物应当已经回到了原先的位置,如几分钟之前一样高不可攀。

更糟糕的是,之前近乎濒死的脱力感打乱了她对时间的感知。她只能隐约估算出从自己进入书房到现在,至少已经耗费了一个小时。

“傲慢之门”是她经历的第五个时间节点,换言之,她只有59049秒的时间离开书房。

59049秒。

16时24分9秒。

时间有限,她必须主动出击。

徽昭避开所有与蓝色相关的物体,一步步向着黄金狮子所在的方向走去,始终脊背笔挺。

她在距离狮子三步远处站定,与狮子长久对视,喃喃道:“你究竟是谁?”

似询问,似自语。

书房的十三条守则中,只有第一条和第四条明确提及了狮子。

【守则四:如果你需要石头,请摸一摸自己的后背。】

书房守则为什么一再要求受审者亲手将狮子压制?

【守则七:灵魂的不当之爱将你引入死地,若你敢于高昂头颅,必将付出比死亡更加惨重的代价。】

为什么狮子始终头颅高昂,仿佛不受规则制约?

这是连身为审判官的柯贝都做不到的事情。

她的眉头不自觉地微微蹙起,刚刚摸到一点头绪,便被砖绘上神情忏祷的人形打断。

“嘻嘻,你就是蜘蛛,蜘蛛就是你!”

熟悉的眩晕感和干渴感骤然袭来,徽昭面色微变,承受着背后愈发强烈的负重感,以最快的速度向书架疾步走去。

她分明与狮子两厢对视,询问的对象切切凿凿,为什么会触犯“禁止与人形交谈”的禁令?

退一步讲,“你究竟是谁?”对应的答案应当是狮子的身份,即便人形能够无视对象完成交谈,为什么会给出这样一个驴头不对马嘴的回答?

她轻车熟路地踹倒书架,迅速挑拣出带有黄金狮子注射器的血瓶,刚把血瓶放在手腕上,背后忽然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女声。

“嘻嘻,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啊!”

这是原主的声音。

原主下落不明,能出现在这里的只能是“蜘蛛”。

【守则十:若蜘蛛口吐人言,请用黑色面包饲喂它。】

徽昭悚然一惊,刚想俯身去拿一旁的黑面包,却忽然想到什么,动作倏而一顿。

供“人”食用的红色饮料是她的血液,那么供“蜘蛛”——或者说供“人类”食用的黑面包又是什么?

“嘻嘻,为什么不用黑面包饲喂我呢?”

徽昭晃神的空当,狼藉一地的食物和饮料竟在她眼皮子底下消失不见,刷着蓝漆的木质书架一点点挪动立起,眼看就要恢复到原先的位置。

她瞳孔微缩,不顾手中的血瓶还处于注射状态,忽然用尽浑身力气将血瓶丢到一边,随即转身面向背后的“蜘蛛”。

血瓶的颜色在脱手的瞬间迅速加深,呈现出一种极其深浓的蓝紫色。

——比上一次的绛紫浓重百倍,已近乎藏青。

瓶口处的黄金狮子头却不曾像上一次一样融化,而是一点点扭曲变形,定格成半身人类、半身蜘蛛的形状。

“嘻嘻,真是不乖呢。”

“蜘蛛”那张与徽昭别无二致的脸上忽然裂开一个诡异可怖的微笑,嘴角延伸到脑后,几乎要将整个头部一分为二。

“嘻嘻,既然你不给,我只好自己来拿了。”

同一章内提过一次的规则不会写第二次,不然真的很像水字数QAQ

关于女主上一章主动触犯规则,她天生逆骨,绝对顺从内心而不是守则

关于女主这一章时不时犯蠢,怪谈会掉san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