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凡想了想说道:“我现在正是19岁的年纪。”
“要是想当兵的话,16岁还是不够的,当兵只有18岁才可以。”
“要是两年的义务兵,我现在的话还不能够退伍了要当兵不应该就是当营长什么的吗。”
“执行大院里面都是有一个女生她的哥哥是当兵,的正式派遣在了海岛上。”
“看这样子,像一个营长之类的。”
那双明媚的双眼,也只剩下了空洞。
他本来就是村里面的二流子。
二十五六了,十里八乡都说不上媳妇儿。
刚刚上山下乡当知青的宋明月,他一下子就看对眼了。
她长的好看,眉目如画的,刚下来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有这么一只花了。
叶凡天就天天琢磨怎么把这个一支花搞到手。
最后,终于让他找到机会。
在上山捡树枝的时候,一条野狼从她的身后偷袭。
差点就咬断了她纤长的脖子,一路跟踪她的叶凡天,立马冲了上来和野狼殊死搏斗。
叶凡出了名的是个逛鬼还好赌,家里有点钱,全被他拿去喝酒了,常常家里面都是一粒米都没有。
宋明月在怀孩子的时候,还挺着大肚子天天去做工,做一些针线活,换一些钱,一家三口全指着这点钱勉强的过日子。
她生了孩子月子还没有出,一点奶水都没有,却还下地做工,只为了挣点钱吃饱点,给二娃娃换一口奶喝。
也被他拿着去赌了,甚至为了躲她,还跑去城里面逛,等她消气了再回来。
可回来的时候,等到的却是她绑着孩子去山里面摘野果子吃,最后被一群狼围着,将她的脖子咬断了。
开膛破肚,将心还有肝脏吃了个干净,还有他刚满一岁的小娃娃,只剩下一只腿了。
时候……”
叶凡知道,现在的他确实是一个混球,当初因为在山上和她住了一夜,名声坏了。
娶她的时候,她都要回城了。
可是这样一闹,她城也回不了,只能嫁给叶凡。
叶凡是一个吃到嘴里就不珍惜的人,新婚夜拿了钱就开始往外跑。
赌输了还会强迫她做不喜欢的事情,经常吃完了就走。
她生孩子都是自己生炕头上。
剪脐带差点感染死了,月子都没有出,就下地干活挣钱。
就像给孩子一口吃的。
但是已经赌红眼的叶凡,直接将她给孩子买米汤的钱,都抢着走了。
无论她怎么哭喊,他都没有回头,临走的时候还踹了她一脚。
她足足在家躺了三天,身形消瘦的,像是薄薄的落叶,过了很久才能下床。
但是输的一塌糊涂的他,回来就强要了她,让她又三天下不了来床。
想起她抱着赤条条,起身还要缝那个唯一的裤子。
眼里面藏着的都是泪珠。
想起混蛋的自己,他就忍不住的起身,抽了自己两巴掌,真是不是东西。
“媳妇儿,你抽的对,抽的好。”
“你等着我,我现在就给你和孩子去找吃的。”
宋明月冷笑,那双泪眼模糊眼睛看着叶凡离开的样子。
找吃的?
她当初是就是跳河,也不应该和他在一起。
宋明月抱着宝宝,呜咽的哭了起来:“宝宝,我们以后怎么活。”
叶凡匆匆的出门。
往后山上面跑过去。
现在刚刚初春,正是生机盎然的时候,整个山郁郁葱葱的。
当时的还没有被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