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比爱更甚
胜美一口气跑出了那条长胡同。望着前面被薄雪覆盖的麦地,胜美的双腿发软了,跪在了雪地里。周围是绵延的群山。胜美转过脸,望着长胡同,红男绿女,扬着胳膊摔鞭炮的顽皮少年,乡土俗世里,悉数上演着节日凡尘。
不禁然间,胜美想起了第一次来这里的情景。大四寒假,胜美瞒着爸妈,偷跑到这里过年。婆婆站在院子中央,给人们抓着枣,炒熟的花生、栗子,招呼着:“咱全村的,附近几个村庄的乡亲们都来了,这是我儿媳胜美。”人们挤坏了大门和院墙,踩坏了院子里刚开花的腊梅花树。大家扬着脖子,要看画里的人,电影里的女一号,月宫里的嫦娥。婆婆刚买了一双新棉鞋套在她脚上,一个特大号的热水袋揣在怀里,双手握住她的两只小手,嘘寒问暖着:“胜美,我们山里冷,让你受委屈了。”
等到第二年,胜美和编导结婚,成了骊山真正的媳妇。初一拜年,跟随着族里的长辈和妯娌们,踏着满天的飞雪,踩在泥泞的路上,整个骊山终于沸腾了。像在拍电影,女主角出动了。那时,胜美是骊山的女皇,北京来的,身材、容貌,就连嘴角边上扬的微笑,都让人仰慕。
刚才的一路飞奔,却溃不成军。众人的指点,非议乱飞。一步之遥,相去天涯。人人却道新人笑,哪里却知旧人哭。尤其是,她胜美步刚迈开时,宝宝抱住双腿,扯着嗓子哭喊,这让胜美整颗心彻底碎掉了。宝宝。好孩子,这世上我唯一的命根子。
万般不由命,不是认输人。十年恍惚间,相隔成路人。
心有千结,灵犀孰谁通。朝露昙花,咫尺近天涯。
青春芳华相对,纵然咫尺,终究天涯。
胜美趔趄着爬起来,沿着这条路,漫无目的地走。到了前面,又是一条路,站在山村的一个角上,她回望着,人也累了,走进了这户人家。一位老伯正在迎门墙前,欣赏迎客冬青,认出了她,招呼道:“您是美国纽约来的大记者。”胜美被请进了屋里,一屋子里全是腊梅花,清香馥郁,盆栽的,茶几上,桌子上,里间,外间,全摆满了,颜色各异,品种齐全。老伯很和蔼,人很淡然,一直微笑着。
“老伯,我想起来了,您是文化局的老干部,我记得,十年前,就来过您家里,也是这样的,满屋子里的腊梅花,让人都不忍心离开。”胜美望着,记忆里的芳香人家,时空错合,往事现实终于折叠在一起。
骊山的新闻,一张嘴,几条街,就能传遍。胜美的难处,老伯是知道的。老伯眨着眼睛,正不知如何开口,忽然听到院子里有人爽朗笑着说道,“老局长,今天忙完手头里的事,说什么也得要来拜访您,您的一屋子腊梅花,再不来就要谢了,还要等上一整年。”
老伯忙介绍道:“这是北大中文系毕业的扶贫书记,是咱骊山的大救星。”
王菲一脸羡慕,惊呼道:“这位姐姐真是仙女下凡。”
胜美很大方,双手伸出来。“我是小宝的亲妈,十年前,我也曾经是骊山的媳妇。”
王菲讪笑着,两只手支棱在半空,不知怎样接茬,这叫她如何是好。这本来,是要来赏心悦目的,眼前却要来自愿添堵。晓燃,他可是自己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她王菲可不能放着糊涂装明白,竟自欺欺人。
“能考上北大的都是学霸,你肯定是全市的状元。”胜美以她职业的敏锐性,开门见山道。
王菲点着头。她知道,编导的前妻是个厉害角色。女中豪杰。巾帼女先锋。铿锵玫瑰。是从不向命运低头挑战自我走向辉煌的女战士。困难阻碍压根不算事。见过世界见过众生。一个人十年光阴。就活过了全骊山人的一辈子。胜美见过全世界的繁花盛开。王菲只想看到骊山村暖花开。
王菲赶忙上前握住楷模,“听说纽约这座欲望都市,能将人都变成人精,是现实的压力逼迫着人拼命追赶,稍慢一拍,衣食住行,都全会没了影。”
胜美和颜笑着:“快节奏锤炼人的意志,锻打人的能力,也更逼迫着人快速成长。”她又紧紧地拉住王菲的手拍着,“我敢肯定你不止是市里的状元,你的睿智和才华全让这眼神出卖了。”
王菲是个爱学习,一心追求进步的青年,当然要除掉情感上的因素,她得要向精神领袖靠拢,无意间脱口而出,“我是省里的状元。”
“敢到咱骊山来当村官的,肯定是不平凡。怎么说,咱俩都是同行,我要送你礼物。”她拉开了一个大背包,从里面拿出了相机、金笔,一个精致的采访本,递给了王菲。
胜美心底还憋着个大疙瘩,她想拉着王菲到山上转转。两个人扯着手,爬起了骊山。
站在山顶的大石头上,俯瞰节日里午后的村庄,更是欢腾祥和。
“你真打算把小宝带到纽约读书。”王菲问。
“不去了,我也不去了,纽约十年,已经漂泊够了,想在一个地方扎根生活。最想离儿子近点,来弥补以前的亏欠。”胜美额前的乱发被风裹挟着飞舞。她现在是早已再经不起一点离殇。
王菲望着她,不解问道,“那你下一步要去哪里呢?纽约是你的理想大厦,是你用十年时间建造起来的,那里才是你的根基……”交流的闸门就要打开,胜美望着山下依然淳朴的世界感叹着:“走不动了。”
王菲伸手替她把乱发拢于耳后,她的额头还是光洁,清澈的眼神里还闪烁着理想的小星星,“这,似乎不是你的风格,再说,你也不能辜负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