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地区法院有些人要吃不好睡不着了!”侯本福拿着锻工、宝石、彩灯三个组的改造和生产考核月统计报表刚一走进干部办公室就听监区长说出这句话,然后把手里的《前江日报》递给教导员,“你看嘛,出了这种事肯定要引发些事情出来嘛!”
侯本福把手里的报表递给监区长:“这个月三个大组的报表,我已经复核过了,请你和教导员审阅、签字!”他嘴里说着话,却用一双眼睛毫不掩饰地瞟着教导员拿在手里正津津有味看着的《前江日报》,而且按惯例,他把自己审核过的月报表交给领导后,如果不留他下来说话,他就应该退出干部办公室,但刚才监区长那句话太让他感兴趣了,地区中级法院出什么事了?要让有的人寝食难安!
红胜地区中级法院,那个神似汉奸卖国贼的伪法官,侯本福“故意杀人罪”案的一审审判长,在当年一车间罪犯刘盛生自杀事件中被牵扯出来,“汉奸卖国贼法官”现了报应。这一次,又是什么事呢?又会不会牵扯出什么人呢?
教导员很快浏览完那篇报道,意识到侯本福还站在一边迫不及待地也想看那篇报道。于是将《前江日报》递给他:“一个刑满出去的人因为不服红胜中级法院对他的判决,冲进红胜中级法院砍伤了几个法官,还说要炸平红胜中级法院。你拿去看,自己慢慢看。”
“有这么暴力的事?”侯本福接过报纸。
“所以,执法一定要公平公正啊,不然就会激发对立,引发暴力!”教导员自语道,教导员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侯本福后脚正好跨出去。
确如教导员所说,那篇报道就是说一个刑满释放人员因不服红胜中级法院当初对他的判决,于是出狱后报复法官,这个刑满释放人员的极端行为引起了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决定深挖暴力事件深层的原因,那不就是要翻出当初这庄案子来进行调查吗?!
《前江日报》可是前江省委机关报,它报道的新闻,很多时候不仅是事件本身的公开,也是某种信号的释放。也就是说,当报道刑满释放人员向红胜地区中级法院寻仇报复的这一客观事件时,也在向社会公众吹风:红胜地区中级法院存在执法不公的情况,省委将要对红胜地区中级法院“动手术”。
侯本福将这篇报道连续看了三遍,从私心的角度出发,他并不关心别的任何事任何人,他只关心的是红胜中级法院的那个江副院长,那个当年利用手中权力让他莫名背上“故意杀人罪”并要致他于死地的“法院领导”。他诅咒这个徇私枉法的刽子手也像他手下爪牙“汉奸卖国贼”一样没有好下场。
他自嘲自己这样的心态有些幼稚,而且并不是健康的心态,但他也知道这是他最真实的想法。
他把这张报纸收起来放在办公桌抽屉里,或许某天无意中看见这张报纸,又会想起这个事,就可以去寻找一点这个事后续的报道。
其实入狱这十几年来,侯本福耳闻目睹的无罪强判、轻罪重判和重罪轻判的案件已经不少了。凡是案情与判决结果出入较大的案子,几乎都是人为因素所导致,这是人所共知的“秘密”。重罪轻判的人那自不必说是感到何等的侥幸,而轻罪重判和被无罪强判的人又是何等的心生怨恨,只不过大都像侯本福这样明知无力扭转就只得屈从于命运。而极少部分吃了冤枉官司的人,却不会就此善罢甘休,要去选择报复,而这报复,有的是点对点的直接报复公检法或办案人,有的则是报复整个社会,而这报复社会的说法似乎有待商榷,比如一个刑满释放人员,他面对饥寒交迫而又四处无援的处境,而去偷盗抢劫以维持生计,你说他这是“报复社会”,未免也太牵强了吧?!
有这样一个报复公安警察的案子,这个罪犯还在渡口桥监狱服刑。十二年前,初中毕业后无所事事又游手好闲的王厚勇和几个同样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混在一起,从小偷小摸到以偷盗抢劫为生。一次抢劫一户人家,提供线索,出谋划策和入室实施暴力控制受害人的都不是他,他只是在外接应,可是案发后,团伙几人被抓进看守所,他竟感觉自己被莫名其妙地推上了“主犯”的位置,家里父母听说形势对他越来越不利,就想托人找关系,可是找关系也得花钱。父亲是个普通工人,母亲是家庭主妇,还有个姐姐在一个超市里打着零工。全家的收入勉强能一月敷一月,要拿钱拿物去找关系,根本就没有这个条件。钱是没有的,也拿不出一件像样的东西去送人,父母和姐姐只能相对流泪,愁眉不展。这样过了两天,他姐姐实在按捺不住,说这样拖下去如果真把弟弟定为主犯了,不知道要多挨几年哩,我还是去找找刑侦大队办案的人试试吧,也许遇到秉公执法有正义感的公安警察呢也很难说。他姐姐专门请了半天的假,这天下午两点就来到县公安局,问了几个警察才问到负责侦破弟弟们案件的其中一个人,这警察三十几岁,叼着香烟斜着眼看了一眼王厚勇的姐姐,却突然伸手将嘴里的香烟取出来,露出一口怪石嶙峋的黄板牙笑着:“你坐吧,找我们办案民警什么事,我们尽量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