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犬科。”
“毛熊国警官图耶希耶夫在小镇检查车辆时,遭遇一头狼的背后袭击,然后他徒手将其扼死。”
“同样是毛熊国南部某村庄,一头狼在黎明时分潜入某户人家,被男主人掐死。”
“华夏烟台某六旬老汉徒手制服并压制了一条藏獒30分钟。”
伴随着旁白字幕。
玄幕中开始播放相关的影像资料。
这些真实发生的案例,瞬间令古人们感到震惊:
“后世居然也有如此勇猛善战的人?”
但与此同时,也有不少人对此表现得不以为意。
在他们看来,仅凭一己之力制服一头狼这类动物。
算不上有多了不起。
真正称得上勇士的人。
必须能徒手与老虎这类猛兽抗衡才行。
“可能是因为犬科的战斗力非常依赖团队合作吧,表现似乎是有些不尽人意。”
“那不如让我们再看看生而为杀手的猫科动物吧。”
“这是上个世纪70年代轰动全国的真实新闻。”
“19岁少女陈传香身高1米7,体重70公斤,被她打死的豹子更离谱,头尾全长2.53米,体重80公斤。”
“当时,豹子刚扑倒了一位农妇,陈传香冲上去就狠狠坐在了豹子的纤腰上,豹子脆弱的脊柱当场断裂。”
“那一刻的陈传香并不知道胜负已分,她继续左手扭住豹子头部,右手掰住其下巴,连扭带踹,直到金钱豹一动不动。”
弹幕飞出——
“女武松都能赤手空拳打死豹子,真武松徒手单杀老虎,也就正常了。”
“虽然但是,历史上的武松没打过虎。”
“古代确实有人徒手杀老虎不是武松,而是一个名叫卞元亨的人。”
“对,据《盐城史志》记载:‘元时,伍佑场草地有虎,卞能徒手独往,以脚蹴虎颌,使虎立毙。’”
“好家伙,一脚就毙命啊!?”
……
大明时空位面。
“此人……”
朱元璋看着屏幕上面“卞元亨”这个名字,总觉得有些眼熟。
仔细想想,他这才记了起来。
这个“卞元亨”曾经是张士诚的人。
当初,他多次派人征召此人入朝为官。
却不料此人对此毫不在意。
不仅屡次拒绝征召,还公然表示:“恐使田横客人笑。”
简直是一点面子不给他。
于是他大怒之下,就将此人发配至辽东地区,令其充军服役去了。
“当然了,在面对体重差距更大的野兽时,人类通常很难逃出生天了,但稀少并不在代表完全没有。”
“这里举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来自食肉血统不纯的熊。”
“2014年,华夏疆省东安村村民马小龙身高1米71,体重85公斤,42岁。”
“袭击他的熊,站立身高与他差不多,体重有170公斤左右。”
“搏斗持续了约两分钟,棕熊前后发动了大约15次进攻。”